原標題:2018全國兩會丨人民銀行南京分行行長郭新明:建議降低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的年利率
新京報快訊(記者沙雪良)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期間,全國人大代表、人民銀行南京分行行長郭新明建議,現行民間借款利率偏高,加重借款人負擔,建議將民間借貸法律保護的年利率予以降低。
依據最高法院2015年公布的相關司法解釋,審理民間借貸案件,年利率24%以下部分受法律保護,年利率24%-36%部分性質上屬於自然債務,借款人自願支付利息但反悔的,法院不予支持;年利率超過36%的,超過部分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。
郭新明認為,上述標準的出台樹立了民間借貸利率的標杆,而且簡單明確,有利於司法審判的實施。但近年經濟增長速度放緩,企業麵臨的不確定性因素增加,高利率對社會經濟的負麵影響加大。從實踐中看,民間借貸主要參與主體如中小微企業的利潤率遠不及24%的利率上限,導致民間借貸糾紛頻繁發生、社會矛盾突出。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,網絡借貸平台也利用相關司法規定,將借貸利率普遍定在24%甚至36%,加重了借款人的負擔,也從一定程度上突顯了“校園貸”、“現金貸”等業務的負麵性。
“高利率加重了企業的負擔,不利於推動資金脫虛向實。”郭新明認為,高利率也不利於打擊高利借貸行為,對社會和諧穩定帶來影響;同時,利率上限未考慮借貸性質、區域等因素,過於單一。
郭新明建議,最高人民法院對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進行完善,參考當前實體經濟融資成本、銀行貸款利率等因素的基礎上,將民間借貸法律保護的年利率由24%和36%兩個檔次相應地予以降低。明確向社會傳遞信號,指導社會民間融資成本明顯下降,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有利的條件。同時,盡快推動出台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,對專門從事民間借貸業務的主體予以規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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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張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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